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和田玉展览馆】 (参观约2小时 ) |
疆的和田玉是中国“ 四大名玉 ”之一 , 有诸多独特 之处。 玉自古有着丰富的精神内容与文化内涵 , 它象征着高贵 、 纯洁 、 友谊 、 吉祥 、 和平 、 美丽等诸多的寓 意 ,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 黄金有价玉无价 ”之说 |
120分钟 |
¥ 0.00 |
| 【西域之花】( 参观约2小时 ) |
它是在新 疆兵团精神的基础上 , 将棉花变作精美织物 , 传统与 现代碰 撞融合 , 绽出独特工业之花 , 产业崛起亦惠民生 , 传承匠心 , 邀您共鉴新疆棉纺织魅力 , 触摸品质生活 ! |
120分钟 |
¥ 0.00 |
费用包含
1.住宿费用: 安排6 晚网评四钻酒店+2晚三钻酒店+1晚那拉提民宿,舒适好眠。
★此行程均不承诺拼房,单人全程需自补房差。
★新疆属西北地区, 当地酒店标准较内地偏低。
2. 用餐费用: 全程含 9 早 16 正, 酒店含早不用不退, 正餐餐标 40 元/人/正, 十人一桌正餐八菜一汤, 不含酒 水; 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 维持餐标不变;
3. 用车费用:6-9人用普通旅游车,
10人及以上升级安排30座躺卧大巴 ,座椅可放躺145-155°C(接送机为普通车)
保证每人一个正座车位。若客人自行放弃当日行程或遇到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后续行程无法游览,车费不予退还
4. 导游费用: 10人以上安排当地普通话优秀导游服务,,10人以下司机兼导游,20人以上安排全陪同行
5. 景点费用: 景区首道门票;(备注: 此行程门票价格为打包优惠价, 持有任何优惠证件无退费)
6、进店说明: 一个玉器店一个棉花店(注:景区/服务区/入住酒店内有旅游纪念品及特色商品的销售属于自行商业行为,不属于旅游行程中规定的购物点)
7、儿童费用:2周-11周岁儿童价格不占床不含早,不含门票,含餐、车费、服务费,超高部分自理
8、机票费用: 出发地--乌鲁木齐往返机票含税,(备注):团队机票一经出票不得退票/改签、如需退票或是改签所产生费用自理,机票以实际申请出票航次为准。
9.保险费用:包含旅行社责任险,请自行购买旅游意外等其他商业险种
费用不包含
1. 单房差 :全程酒店均为双人标间。(客人若产生单房差客人自理)
2. 门 票 :景点内的园中园门票
3. 差 价 :升级舱位、升级酒店、 升级房型等产生的差价
4. 特殊情况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用
5. 个人消费 :行程外的自费项目、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产 生的费用景区。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新疆是属于西北地区, 经济较内地有所差别, 所以吃住行较内地有所差异, 敬请谅解。
2、新疆与内地差两小时, 但全疆均使用北京时间作息; 但新疆休息时间为晚上12:00 左右, 早上上班时间 为10:00左右
3、冬季旅游景区紫外线较强 , 建议戴帽子或防晒霜 , 建议携穿平底鞋登山徒步鞋
4、手机容易受凉关机 , 请带手机保护套或装在羽绒服内测口袋。
5、新疆气温虽较内地略低 , 但因新疆很多地区海拔较高, 紫外线照射强烈。所以旅游者应准备充足有效的防晒 品, 同时配备清热、解渴、滋润的药物或冲剂, 如夏桑菊冲剂等, 以免一时难以承受过于干燥和酷热的气候。要 是有晕车的旅客请自备晕车药。
6、在新疆旅游, 因行程较长, 气候差别较大, 旅游者一时难以适应, 可能会出现水土不服症状, 旅游者应携带 有关药物及一些常备药物, 如创可贴、感冒药或治疗肠胃不适药物等。
7、新疆是水果之乡, 到新疆吃水果是一大乐事, 但千万不要在吃完水果后再喝热茶水, 以免引起腹泻。
8、新疆是多种少数民族居住地区, 宗教色彩浓厚, 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不吃猪肉等, 这是他们在生活中最大的 禁忌, 绝对不可以冒犯。
9、新疆的大部分地区购买称重商品时的报价为公斤为单位, 所以购买称重商品时请落实报价是公斤价还是市
斤, 在巴扎 (集市) 购买旅游纪念品时, 请在确定购买后再进行讨价还价。不严肃的讨价还价行为会招致卖方的 不满。如果交易不成, 也请注意文明礼貌。最好在购买前先请导游 推荐一些购买场所, 玉石等贵重物品最好在 指定商场购买。
10、酒店的退房时间是北京时间 14 点整, 如果您的航班时间较晚, 可将行李免费寄存在酒店的前台, 后自由闲 逛。请您注意您的航班时间, 我们为您提供免费的送机服务。如您的用房持续到 14 点之后, 所产生的费用则需 自理。
11、景区设有众多游玩项目娱乐设施, 参加活动需根据自身健康情况量力而行, 旅途中因自身原因或疾病带来的 伤害, 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游客报名须知及免责申明
1. 此线路因服务能力有限, 仅接受持有中国有效身份证件的客人预订 (不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 , 出于安全考虑, 本产品不接受孕妇预订, 无法接待婴儿 (14 天-2 周岁[不含]) 及 75 岁以上老人出行。敬请谅 解!
2. 旅游者(甲方)须确保身体健康、 自身身体情况适宜参加此旅游行程, 如因旅游者(甲方)自身健康原因或个 人 过错造成不能继续旅游或由此产生医疗、看护、交通等费用的, 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 旅行社对此不承担赔偿责 任, 但应履行必要的救助或协助义务。 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家长或成年旅客作为监护人陪同方可 参团。
3. 签订合同时请甲方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 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16 周岁以下也可以 持本人户口本正本原件登机) 。证件遗忘或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等原因造成的无法登机, 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 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 旅行社为甲方代订的机票均为特价舱位机票(或团队机票)或旅行社与航空公司约定的机票不可签转、不更不退 票的, 旅游者(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或双方确认报名缴纳团款后提出解除旅游合同的, 不管提前几日提出退 团或解除旅游合同的, 机票费用全额损失不予退费, 并且承担与之相关的旅游行程当中大巴车位或房费损失 (此 条不按照旅游局提供的 制式合同内容规定, 请注意旅游局提供的旅游合同中标注以附件为准)
5. 此行程单不保证具体的航班号及航班时间, 仅保证行程安排, 具体航班以出团前确认为准;
6. 特别注意: 如果参加旅游行程的甲方为失信人员, 签订旅游合同时未告知旅行社、造成旅行社在为甲方代订的 机票出票时未能出票成功的、 由此产生的机票、旅游车费等损失由参团人本人自行承担;
7. 特别注意: 如果参加旅游行程的甲方为失信人员, 签订旅游合同时未告知旅行社、造成旅行社在为甲方代订的 机票出票时未能出票成功的、 由此产生的机票、旅游车费等损失由参团人本人自行承担;
8. 合同中所附行程为计划行程, 在不影响整体行程标准及不增加景点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 旅行社有调整景 点 先后顺序的权利。
9. 游客在行程中, 如因自身原因放弃部分行程或离团, 与旅行社的旅游服务关系自动解除。行程中如交通/门票/ 住宿/餐费等, 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退、放弃行程期间及离团后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10. 行程中行车时间跟景点游览时间均为预计, 实际会有一定误差。完成行程包含的景点游览后的时间, 均属于 游客的“ 自由活动”时间。游客需注意财产及人身安全, 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游客自负。
11. 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 期间不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12. 游客参与旅游产品包含的行程或推荐的娱乐项目时, 应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 并对自己的安全 负责。请游客入住酒店时注意安全、防止滑倒, 冬季老人洗澡时间不宜过长。在行程中请注意上下车、行车中、 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 (并照看好老人和孩子的安全) ;
13. 旅行社为游客代购的机票、车、船出发时间请以票面为准; 因“火车、轮船、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火车 /轮船延误或更改, 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如: 住宿费、餐费、改签费、车 费 等),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
14. 国内部分景区内及酒店为方便游客, 有自设商场及特产购物等情况, 各沿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 纪念照 片, 法物流通处, 土特产, 小卖部各物品出售, 非我社提供服务, 切勿误会为是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 此类投 诉我社无法受理, 敬请谅解! 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 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 不买请勿还价; 如有兴趣, 请旅游者 自行甄别, 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 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5.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 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 我社按 未发生费用退还; 造成滞留的, 我社将协助安排, 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6. 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大, 同样的产品不同的日期报名或不同的市场报名价格均有可能出现不同, 旅客报名已视 为同意此价格, 因此我社一律不解决因为价格不同而产生的投诉事宜。
17. 意见单说明: 我社处理游客意见, 以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签署的“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为依据 , 请您本 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 如旅途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以及接待质量问 题, 请在当地及时与我社沟通, 以便及时协助解决、回程概不受理。
附则: 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 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 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旅游者对此 无任何异议。
退改规则
单团单议,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