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产品介绍
深度体验:
去北极点——漠河北极村,找到北极点,探寻人生路的方向!
去大草原——呼伦贝尔大草原,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去大森林“地球之肺”——大兴安岭,广袤的植被覆盖率,打造绝世秘境!
小兴安岭,去呼吸天然森林氧吧,重逢鲜活的自己!
去大湿地“地球之肾”——黑龙江-内蒙呼伦贝尔等地,拥有着复杂的生态环境,孕育着独特的生命系统!
去体验“东北少数民族”——蒙古族、鄂伦春族;多民族文化园一家亲。
费用说明
自费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59周以下门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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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钟 |
¥ 950.00 |
60周-64周门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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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钟 |
¥ 850.00 |
65周以上门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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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钟 |
¥ 700.00 |
电瓶车(单独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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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钟 |
¥ 50.00 |
费用包含
住宿:全程9晚住宿,5晚舒适型酒店+1晚北极村家庭宾馆+1晚草原蒙古包+1晚鄂伦春民族乡+1晚森林度假,(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男单女,会安排调整三人间/家庭房/加床或补齐房差)以我社出发前通知客人入住的酒店为准;
参考酒店:
哈尔滨舒适型:大树酒店/兄弟宾馆/理想/宏凯/春天连锁宾馆/禧楹和美/艺龙安云酒店/棠枫或同级;
牙克石舒适型:北佳酒店/如意商务/泰合酒店/建兴等同级等同级;
满洲里舒适型:口岸双子座/速客宾馆/华美宾馆/星然酒店/双全酒店/金属宾馆/印象满洲里或同级。
蒙古包/木刻楞:特色民宿暂无参考。
漠河/图强/阿木尔/北极村/北红村:家庭旅馆双标间或同级(无网评,无电梯);
鄂伦春民宿 或 呼玛:好如家/北秀/今客莱或同级;
五大连池舒适型:兴安园宾馆/银泉假日/龙宇宾馆/豪爵宾馆/银池宾馆/凯丽宾馆/北苑宾馆/北安万达汽车会馆/临泉雅居宾馆或等同级;
伊春山庄民宿(非市区),如遇满房更换同等级酒店标间。
哈尔滨舒适型:大树酒店/兄弟宾馆/百合宾馆/恒河假日/春天连锁宾馆或同级;
❋特别注意:地区为内陆偏远地区,经济水平有限,酒店设施及等级都与沿海发达城市水平差一个档次,东北地区酒店硬件水平和服务意识仍有待提高,请不要以南方地区同级酒店作比较!请客人谅解悉知!
①边境地区早晚温差大,屋内温度适宜,不适合空调使用。所以部分地区酒店无空调无吹风机(即使有也不一定能使用)。满洲里/根河/漠河/北极村/十八站/呼玛/五大连池/伊春/抚远/饶河/虎林等!
②因北极村住宿接待能力有限,会根据接待能力随机安排漠河/图强/阿木尔/北极村等地区住宿,不提前通知。
③边境城市部分酒店/民宿没有电梯(满洲里/根河/漠河/北极村/十八站/呼玛/五大连池/伊春/抚远/饶河/虎林等)。
④部分酒店早餐是打包早餐。如没有早餐,会统一安排酒店外餐厅早餐。最终以导游实际通知为准。
膳食:全程9早餐(酒店早或打包早,不用不退);14正餐(正餐平均餐标25元/正;10人1桌、8菜1汤,不足十人菜数略减,特惠产品正餐不用不退);烤全羊人数如在20人以下(含20人),更换为烤羊腿/烤羊排,对应的开羊仪式也会取消,不提前通知,请知悉.
用车:当地旅游空调车,保证每人一正座(不提供座次要求)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
门票:门票全部不含。根据客人年龄段落地交给领队/导游;也可报名前根据年龄段交给报名地。
导游:当地优秀中文导游服务,因天数太长,为分区间导游。 10人及以下无导游,司机提供简单介绍及简单服务。
(请注意:因东北跨度大,部分区间服务是服务领队)
购物:特产超市:哈尔滨游客服务中心!(注:景区、餐厅、酒店、长途休息站等也有旅游商品售卖(包括路边小店),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范畴,若您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儿童:12周岁以下:特价儿童机票,含车位费、正餐半餐费、导服;不占床不含早餐不含门票。
机票:厦门-哈尔滨-厦门 往返机票,含机建燃油,团队特价机票,出票后不受理退票、改签;机票具体航班时刻以开票通知为准不能指定航班时刻,如需指定航班时刻请补足机票差价!
保险:地接社旅行社责任险;
特别提醒:分段式车辆服务,由于此行程时间久、路程长、跨度大,我社不保证每一个环节万无一失,但出现意外会积极处理,如果导致游客服务缩水,我社会积极补救或等价赔偿,导游服务提供阶段性讲解,不会全程一直讲解不停。对于严格要求导游服务的游客,对于事情持完美主义的游客,建议绕行,多谢谅解!
费用不包含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均购买)
地面服务费:如机场接送等;行李物品保管费及托运行李超重费
当地景区内另行收费的小门票、电瓶车、小交通、索道等。
当地所产生的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饮品、烟酒、备品损坏而产生的个人消费)
团费报价中不包含单间差费或加床费用
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及交通费;行程之外的观光项目。
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需要更改行程所导致增加的额外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门票根据年龄,落地现交导游
退改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