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漳州-温州南D3166(0833-1219)
温州南-漳州D3301(1705-2058)
产品介绍
✿✿【精品出行】 纯玩不进购物店,保证充分的摄影时间,让您轻轻松松旅行;
✿✿【深度行程】诗画温州、“东南第一山”雁荡山、“世外桃源”楠溪江、“诗之岛”江心屿;
✿✿【精选酒店】甄选携程5钻酒店, 保证舒适睡眠。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福建各地往返温州南二等座动车票; 当地空调旅游大巴车,保证一人一座,具体车型以当地接待社安排为准;2住宿:温州五钻酒店2晚(若单人报名,无法拼房则需补单房差:五钻酒店480元/人);参考酒店:温州瑞锦大酒店或其它同级酒店;3用餐:当地含2早餐2正餐 ;正餐餐标50元/人*2餐 ;4导游:当地三天优秀导游讲解服务(不含全陪服务) ;5门票:行程所列大门票(不含行程所列自费项目); 6儿童包含:儿童价仅当地车位/导服/正餐/旅行社服务费 ;不占床/不含早餐/不含门票/不含动车票 ,产生另外付费。
费用不包含
1雁荡山景交40元/人,当地现付导游;2温州塘河夜画游船168元/人,当地自愿参加,不强迫;3不含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旅行袋、帽;4行程内推荐项目门票需自理(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消费);5如产生单男单女,安排拼房,无拼房或现补单房差480元/人 ;6因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额外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所有费用自理;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