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去程:厦门北-杭州东D3234(07:12-13:43)
回程:杭州东-厦门北D3141(14:25-20:59)或D3217(15:59-22:41)
产品介绍
【印象自组】
福建自组团,25人精品小团,纯玩0购物,品质团
【印象美宿】
指定酒店、所见即所得、住的舒心
全程2晚网评四钻酒店,1晚升级乌镇外五星园林民宿
【印象美景】
白天景全含,王牌景点全都有
2大水乡:乌镇西栅+西塘古镇
跟着课本游绍兴·鲁迅故居
苏州四大名园·留园,因诗闻名天下·寒山寺
【印象定制】
2大独家定制体验活动(乌镇西栅·提灯走桥+西塘·绝美国风汉服旅拍)
【印象服务】
3年以上经验专业导游带队,每天赠送品牌矿泉水
【印象美食】
40餐标,三大特色餐,指定餐厅、指定菜单、所见即所得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住宿:全程2晚入住网评四钻酒店,1晚入住乌镇外特色五星民宿; 如客人单数,我社不提供单间,尽量安排拼住/三人间/加床,如果无法协调,需由客人承担产生的单房差;
全程单房差:480元/人;
参考酒店:
乌镇外:三舍里花园民宿或者嘉兴佳源四季酒店或同级;
上海:上海金浦万和酒店(虹桥枢纽店)或同级;
杭州:君晏·悦丽酒店(杭州余杭店)或美凯国际酒店(杭州西站浙一医院店)或同级;
(特别备注:根据上海市文旅局规定,2019年7月1号开始,上海所有的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额外提供需付费具体详询酒店前台。)
2、交通:福建各地-杭州-福建各地往返大交通(机票或动车票二等座)
(报价不含航空意外险,不含延误险及机场接送费用;涉及到出机票,名单请正确核对,以免产生损失,一旦出票不得签转、更换退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税)。出票时,若为失信人员,机票款全损失,请注意提前告知客人)
3、用车:旅游地全程空调旅游车,车型根据团队人数安排,车内宽敞舒适,驾驶员确保品质和服务
4、门票:行程中景点含首道大门票
5、用餐:全程含3早3正餐,正餐餐标40元/人(正餐特色美食:水乡住家宴,乾隆御茶宴,苏州三白宴)
6、导游:精选我公司优秀导游
费用不包含
一、团费不含:
* 不含单房差;
* 客人自行前往动车站或机场,不含出发地至动车站或机场的往返接送费用;
* 景点内小门票;
* 行程外的自费项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 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二、购物安排:
纯玩0购物!
三、全程推荐自费项目,如下所示:
上海 登金茂大厦或环球金融中心、船游黄浦江夜游 320元/人
杭州 宋城及宋城千古情大型歌舞演绎 320-350元/人
费用已含车费、导服、门票,特殊免票证件以及70岁以上老人无优惠
● {行程内景点各类证件的优惠请提前出示证件并询问导游;推荐的自费景点,如需要使用优惠证件或自带门票或离团,需另外缴纳车位费、导游服务费:100元/点/人。}
● 自由活动期间,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参加以上当地特色项目;
● 另行付费项目需满足最低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客观因素允许的前提下安排。如遇项目预定不上或实施项目的必要条件无法满足等情况,该另行付费项目将取消,已交费用退还给旅游者。如未满足最低成行人数导致费用增加,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重新协商价格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 不参加自费的游客需在导游安排的地点等候或者自行安排活动,提前与导游约定时间集合。若需提前回酒店或自行离团,需要签署自愿离团证明,旅游车不能满足单独送您回酒店,敬请谅解!
● 旅游者如因自身原因取消另行付费项目,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特别提醒: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加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本行程为参考行程,旅行社在旅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
2、此线路为散客拼团,最低成团人数为15成人,如因人数不足导致无法出团,我社将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双方协商一致可更改出团日期或其他旅游线路产品。若无法达成协议,我社将按全额退款处理,不作赔偿。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